
洞口融媒4月17日讯(记者:邓贝乐)近日,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,优化道路交通环境,我县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城城区范围内开展不文明交通整治行动,此次行动从4月17日开始,至5月27日结束,为期40天。
此次整治行动重点针对机动车、电动自行车和行人的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。机动车方面,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、超员载人、加装伞具,以及机动车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行为;电动自行车方面,骑乘不戴头盔、超员载人、加装伞具等不文明行为也在整治范围内;行人闯红灯、随意横穿道路等行为同样是此次整治的重点。
在整治措施上,交警部门对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违规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;对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和批评教育,对不听劝阻者依法处罚;对违停车辆,无法联系车主或经劝导仍不驶离的,将依法处罚并拖移。
县交警大队温馨提示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规、服从管理、共同努力,营造安全、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责编:杨嘉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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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洞口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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